2024年11月26日 星期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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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享单车摔伤索赔
来源:楚天律师发布时间:2017年06月12日来源:襄阳市律协
  现在不少城市的街头巷尾,都有共享单车的身影。用户规模迅猛增长的背后,一方面给人们出行带来了便利,同时也带来管理、维护和政策上的难题。随着越来越多的共享单车投放市场,经营者们极力吸引着用户使用共享单车出行,但当相关事故发生时,甚至造成人员伤亡,法律责任应当如何分担?经营者在何种情况下应当担责?然而,大多数消费者并没有认真的考虑过相关的问题,对共享单车的安全问题了解模糊。
  因骑行共享单车的事故在本市已发生不止一起,5月18日下午,来自襄阳市樊城区的刘女士因共享单车事故问题致电襄阳市12348政府法律热线寻求值班律师的帮助。刘女士称自己骑行“永安行”共享单车时,由于该车的刹车失灵问题,摔成了骨折。当时以为是小伤没有在意,也就没有保存相关的证据,刘女士认为,共享单车公司投放的产品应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许可,应保证产品不存在质量缺陷和安全隐患,运营过程中也应做好维护保养检修工作,保障使用者的人身安全,现在想追究共享单车运营商的人身损害相关责任和赔偿,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呢?
  刘女士称,因“永安行”共享单车刹车失灵导致摔伤,则“永安行”侵害了刘女士的人身权,我国《侵权责任法》是以过错责任为原则,刘女士须要证明该车确实刹车有问题,并且是因为该问题导致自己的摔伤,但现在刘女士没有证据,诉求难以得到支持。目前,一个新事物刚出来,在法律规定甚至规范性规定不详尽的情况下,问题看起来很简单,但实际到了法庭是很难很难的。关于发生事故后的处理流程以及单车日常检修维护的问题,值班律师也查询到现在市面上存在的共享单车平台,大多为骑行者购买了保险。在共享单车使用指南中,专门有关于“骑行过程中意外受伤如何出险”的解答。内容显示,共享单车为用户购买了意外伤害医疗保险,在规范使用共享单车的骑行过程中,被保险人遭到意外伤害的,可申请报销因本次意外导致的医疗费用,同时公布了保险公司24小时报案专线。所以使用者在骑行过程中摔伤或者遇到事故,可以拨打客服电话,共享单车公司会在第一时间报警,协助警方,并联系保险公司;被保险人发生事故时也可以随时拨打报案电话,报备案情,并根据具体情况提交相关资料,获得相应赔偿。
  但就目前而言,这些举措都属于共享单车平台的自发行为,并非国家强制性要求。而且保险理赔数额均有上限,且多数单车的保险协议中有严格的免责申明——除非用户能证明意外是单车缺陷导致,否则不予承担法律责任。所以在一些伤亡事故中,单车运营商所上的保险并不足以解决问题。
  对此律师表示,用户注册共享单车APP账号、向共享单车运营商交纳押金,并支付费用使用车辆的行为,是在事实上形成了一种租赁合同关系。基于这种关系,共享单车运营商作为出租方,应尽到提供质量合格的车辆,及时维修故障车辆等义务,保证提供的车辆符合上路条件;同时应当向单车的租用者针对租车的注意事项、安全骑行事项等进行告知与提醒。而单车的使用者在使用车辆前,也应进行基本的车况核实,查看车辆是否存在毁坏、刹车是否安全、车胎是否有气等;车辆使用中,应安全行驶、合法操作、遵守交通法规;车辆使用后,应确保车锁锁好,并将车辆停放在合理位置,不得堵塞交通等。如果使用者在使用共享单车前,未对车况进行最基本的检查,且坚持骑行存在明显故障车辆;或者使用者存在不安全行驶、不遵守交通法规行为,导致损害事故发生,使用者应对其损害后果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。若车辆故障问题前期难以发现,使用者在骑行中发生的因车辆故障导致的损害,共享单车运营商应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。若事故的发生存在第三方责任主体,则应根据交通事故流程处理,由交警出具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》,并根据认定书由相关方承担各自应负的责任。应当注意的是,若存在第三方蓄意毁坏车辆导致损害事故发生的,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。这种情况下,受害人也可向施害方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。我国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规定,驾驶自行车、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。若未满12周岁的儿童因使用共享单车发生损害事故的,其监护人应承担一定责任。但若共享单车运营商当中存在管理漏洞等问题,也应承担对应的责任。
  值班律师提醒共享单车的使用者,在骑车时要遵守交通法规,如果在骑行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身体损害,应当在第一时间选择报警,马上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,并对所骑行的共享单车进行保存,以便事后鉴定及索赔。